问题 | 没有实际付款的房子假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利用伪造之房产证件擅自办理过户登记事宜者,将依据其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若其行为尚未达到犯罪标准,那么仅对其实施行政治安管理方面的制裁; 反之,若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则应追究其刑事法律责任。 同时,对于因该等行为而给他人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申请登记; (二)采用欺骗手段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 (三)违反国家规定,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信息; (四)查询人遗失、拆散、调换、抽取、污损登记资料的; (五)擅自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带离查询场所、损坏查询设备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