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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企业侵占罪成立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集体财产罪的立案准则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若行为人明知所占有之物系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却仍然非法据为己有;
其次,行为人将原本属于自己拥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变成自身所有的情况,皆应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素主要蕴含如下三个关键内容:
一是犯罪客体,是指针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进行侵犯的行为;
二是客观环节,这其中更着重强调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本单位财物实施侵占行为,且这种侵占行为必须具备实质性;
三是主体要件,其主体身份为特定的人群,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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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5 18: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