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盗窃罪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盗窃罪”乃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通过多次实施盗窃或者窃取国家和私人财产的行为,且在盗窃总额达到较大额度时方被认定为犯罪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关键因素主要依赖于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具体之数值大致设定在人民币一千元以上。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盗窃案,例如进入私人住宅行窃、抢劫、连续三年或以上实施相同性质的盗窃以及带着武器实施盗窃等情况,盗窃金额并非唯一决定是否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依据。 在此类案件中,只要行为人实际实施了盗窃行为,无论其盗窃金额大小,深圳市公安局均有权对该行为启动刑事立案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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