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抢劫罪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剥夺犯罪者享有的政治权利的相关法规明文列述如下:
首先,政治权利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剥夺: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表达个人观点的言论自由,以及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权力;
3)参与国家机关工作的机会;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资格。
其次,对于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应在一年至五年内进行。
若罪犯被判以管制并附带剥夺政治权利,那么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将与管制期限相同,且两者将同步执行。
再次,对于那些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罪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纵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罪犯,都应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剥夺政治权利的独立适用,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最后,对于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其政治权利应被永久剥夺。
当死刑缓期执行被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被减为有期徒刑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相应地调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另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自徒刑、拘役执行之日起或者假释之日开始计算。
而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自然也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在执行过程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公安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规定,并且要服从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
【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
服从监督;
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30 9: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