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七十七条袭警罪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认定袭警罪的标准,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犯罪的客体构成必须清晰明确,也就是说,本罪所侵害的是有关国家公共利益的人民警察的正常执法和管理工作。 至于具体的侵犯对象则应当是那些依法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其次,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也需要进行详细的阐述,即通过暴力手段或者威胁方式来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并且这种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三,犯罪的主体构成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本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一个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最后,犯罪的主观方面也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本罪的主观心态主要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却仍然故意实施暴力或者威胁行为,使得他们无法或者严重影响到他们的执行职务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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