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老公开设赌场罪老婆知情有罪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赌博行为的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共有四项要素作为衡量标准:
第一,该行为对社会主义良好社会风气的侵蚀;
第二,从客观角度观察,这些行为体现为群体性的聚众赌博或长期将赌博视为职业生涯的一部分;
第三,无论是何种身份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这些赌博行为的执行者;
最后,他们必须具有主观上的故意,而且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导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对于那些明知他人正在进行赌博犯罪活动,却仍然为其提供资金支持、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讯设备、费用结算等直接协助的行为是否应被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曾经引发过广泛的讨论与争议。
然而,如今相关司法解释已经明确指出:
“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应当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在判断赌博罪共犯的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关注以下两个关键点:
首先,行为人必须具备共同的赌博犯罪意图。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行为人确实知道他人正在从事赌博犯罪活动。
行为人的认知状态必须是明确的,即他清楚地意识到他人正在实施赌博犯罪。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意思的交流和沟通可以是双向的,也可以是单向的,即便他人并不知情,也不会影响赌博罪的成立。
也就是说,赌博罪的共犯可以是片面共犯,但并不仅限于片面共犯。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提供了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
其中,计算机网络帮助主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等各种条件和服务。
所谓直接帮助,是指这种帮助对于赌博犯罪的发生和发展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而非可有可无的角色。
基于以上考虑,对于那些在赌场组织赌博行为,但本身并未开设赌场,只是参与抽取佣金的受雇人员,由于他们的帮助行为并未起到直接推动作用,因此通常情况下不应被视为赌博罪的共犯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1 10: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