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西放在公共场所被拿走了算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共场所放置物品而遭遇物品丢失的情况下,若该物品属于遗失物而非盗窃之物,则难以称其为盗窃行为;
然而,倘若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又拒绝归还,那么便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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