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吃藏羚羊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食用野生动物方面,倘若所涉并非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那么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若行为人出于食用目的,非法进行狩猎、杀害或者非法收购、运输以及销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相应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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