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赌博罪最新的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者在网络空间中参与非法的博彩活动,并存在如下情况之一者,则可被定性为构成赌博犯罪:
第一,若行为人为追求盈利而实施组织行为,涉及到三人及以上的人数进行聚众赌博,其通过从中抽取利益的方式所累积的金额上限需达到五千元人民币以上; 第二,行为人在赌博过程中所投入赌资的数额必须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三,参与赌博的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 或者是有组织地引导中国公民超过十人赴境外参与赌博,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等不当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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