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是主动交付财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范畴内,当他人出于自愿主动给予金钱时,并不能被视为敲诈勒索。
敲诈勒索是一种特定的犯罪行为,其特征在于: 行为人为满足自己的私欲而采取非法的手段,通过恐吓、威胁或者要挟的方式,强行占有他人的公私财产。 在客观层面上,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各种手段,如威胁、要挟、恫吓等,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