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扣押车辆是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本条刑法规定的实施主体应为一般自然人,任何年龄段内且具备刑事责任的人都可能成为触犯该罪名的潜在施动者。
(二)犯罪行为人在进行此类犯罪时,其主观意识中必须明白这是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但却仍然非法地将其占为己有。过失行为无法构成此种犯罪。 此外,构成此罪名还需要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明确意图。仅仅存在故意行为而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则不应当被视为本罪的适用范围。 (三)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包括他人交付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以及被掩埋的物品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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