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放贷获利190万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发放高利贷活动的个体本身并未触犯我国刑事法律,因此他们通常不会面临法院判刑或入狱监禁等严重后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高利贷者采用高利转贷方式来谋求自身利益,其行为便可能被视为犯罪。高利转贷罪,具体而言是指以获取转贷利润为主要目的,将从金融机构获得的信贷资金转手以更高的利率再次贷款给他人,且在这一过程中非法所得金额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非法所得金额巨大,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利贷行为放贷的资金一般都是自有资金,高利转贷谋利行为只能是套取国家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 从这方面来看高利转贷谋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是大于高利贷行为的补充但是就普通放高利贷不违法,但是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放高利贷过程中出现问题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不超过银行4倍就不算高利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