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为,被执行人未能完全履行其所负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以伪造证据、使用暴力或威胁等等方式来干扰、对抗执行工作的情况; 再者,如果被执行人通过如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这样的手段,或者是通过隐藏、转移财产等非常规手段试图逃避执行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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