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省赌博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中国大陆地区对于“赌博罪”的立案准则规定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须组织三名或以上成员参与赌博活动,且在一定时间内通过抽头赢取的获利金额累计达到了人民币5000元以上; 其次,若该犯罪嫌疑人同样是通过组织赌博活动获得赌注收益的,则其所需符合的条件为累计赌资达到人民币5万元以上; 此外,赌博团伙在组织赌博过程中的参加者数量也应累计达到20人次以上方可被视为构成相关法律责任; 最后一点,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组织国公民进行跨境赌博时,非法收取回扣或者介绍费用,并且次数累计超过10次的话,那么也将构成此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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