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损害公司财物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行为在我国被认为存在故意破坏公司财产之嫌,则其构成犯罪需满足如下四项基本要素:
首先,本罪的行为主体为普通民众,换言之,任何人均可能在此背景下成为该违法犯罪的行为主角。 其次,主观层面上,行为人通常抱持恶意意图,明确了解自身的行为将会给公司财产带来损害,却依然罔顾而为之。 再者,此类行为所侵犯的实质权益便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这其中包括物质性损失及精神挫伤。 最后,从客观角度审视,行为人须存在实际对公共财物进行毁损或破坏的明显证据,可量化的损害数据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恶性程度的情节存在以判定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总而言之,上述四大因素集齐后方可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名,若少一项便不成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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