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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自卖掉别人的东西是啥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擅自处置别人的资产无疑构成了对他人财产权的侵犯之行径,倘若其严重程度达到了足以定罪的地步,更将无可避免地构成侵占罪。
这不仅是违法之举,更上升到犯罪的层次。
倘若犯罪嫌疑分子的犯罪行为符合立案标准这一硬性条件,那么他必将面临来自公安部门的刑事追责。
那么,侵占罪的究竟如何构成呢?
首先,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当然是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在客观方面,其表现为非法将由自身负责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失的物品或是埋藏起来的贵重物品据为己有,且价值较高,同时拒绝对其予以归还;
再者,从犯罪主体来看,它是一种普通主体的行为;
最后,就主观要件而言,行为人必须存在着直接故意,并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一百八十三条【职务侵占罪】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贪污罪】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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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5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