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免予起诉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方国家现行之相关法规条款,终止诉讼程序的必备条件可归纳为如下八大要点:
1、指在境外犯下罪行,尽管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在海外已受过类似于此类型的刑事处分之惩罚者; 2、既聋且哑,亦或是视为盲人的行为主体在犯罪过程中所实施; 3、超越了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所必需限度,从而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与危害,从而触及到了犯罪的边界线; 4、此种情形主要是指犯罪活动前期所进行的各种准备工作,以及打造自身犯罪条件的种种手段行为; 5、在此种情况下,指犯罪行为在实施到中途而停止,或者在其完成的前期尽力阻止进一步恶性发展的状态; 6、以从属或者辅助角色身份参与的犯罪行为人; 7、由于被迫或者被诱导而屈服于他人,并参与犯罪活动的从犯; 8、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或者在自首之后表现出显著的见义勇为之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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