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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牵连犯是一罪还是数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跨有因联系犯罪现象,除了本国刑法中明文规定的情况以外,仍需遵循“从一重处断”的原则进行定罪量刑工作,而非简单地将其视为多个罪行并加以惩罚。跨有因联系犯罪,这一术语主要指涉出于同一犯罪意图和目标,采取多种犯罪手段或行为模式,这些行为或手段之间在性质上可能具有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从而导致各个行为人分别触犯了数个不同的罪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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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5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