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鱼未遂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幸有人在进行电鱼活动时遭到查处,则需根据实际情形予以相应的处罚措施。
例如,若是采用了诸如炸鱼、毒鱼或电鱼这类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方式,或者在明确规定的禁渔区以及禁渔期限内展开非法捕捞,抑或是使用了受法律禁止的渔具及捕捞手法,那么棋牌部将依法没收其所获取的渔获及其违法所得,此外还应处以总额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倘若情节更为恶劣,则需要加重处罚,包括责令其交出渔具,甚至吊销其捕捞许可证,乃至有可能对其实施渔船的拘留,此举足以令其无法再次从事任何形式的捕鱼活动。 而若该行为触犯刑法,甚至可能导致犯罪行为人面临刑事追责,最终有可能被判处入狱之惩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 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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