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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法二十八条是什么意思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第二十八条的法律内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明文规定,公安机关有权对现行犯或疑似重大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但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包括(一)正处于预备阶段、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行为被立即察觉;
(二)有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确凿指控其犯罪的有效证据;以及(三)在其个人生活领域或居所内发现可靠的犯罪证据等情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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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