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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滥用职权量刑最新标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有恶意利用职权之行为,且涉及到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我们认为其便应当被视为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以及群众利益受到了重大损失。
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事件通常被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些情况包括:
(1)造成1位以上公民死亡,或造成3名以上公民身体残疾;或者导致9名以上轻伤者;又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或重伤1人,轻伤6人。
(2)导致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人民币。
(3)引发社会强烈不满和反响。
(4)其他可能对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产生严重损害的情况。
当涉嫌的行为具备下列任一情况时,我们视其为“情节特别严重”,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造成的人员伤亡数达到了前述第一款所提情况的3倍以上;
(2)或导致经济损失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3)在导致前述损失结果的前提下,未能及时上报、延迟上报、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报告,甚至授意他人隐瞒不报、延迟上报、提供虚假报告等,从而使得损失结果持续加重、扩大化,或是抢救工作遭到延误;
(4)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5)其他可能对公共财产、国家及人民利益产生极度恶劣影响的情况。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他们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有下述行为,则应当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
这种情况下,需要以滥用职权罪进行审判,并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具体而言,这些行为包括使得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辆被办理了登记手续,并且这批车辆的数量至少达到3辆,总价值至少达到30万元人民币。
同时,如果这些工作人员存在如下行为,则要分别被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1)知道某辆车的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合规却仍然为其办理登记手续;
(2)明确指示某人为已知为登记手续不全或不合法的机动车辆办理登记手续;
(3)非法地或指示他人从事非法改变、调换汽车档案的活动;
(4)其他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行为。
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身为林业主管部门以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违反了森林法规的相关规定,却滥用职权,使得大量林木被砍伐,至少达到了40立方米,或者幼树被砍伐,至少达到2000棵,或者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故意破坏,至少达到10立方米,或者幼树被破坏,至少达到400棵;或者使得宝贵的树木被过度采伐或一次性摧毁,至少达到了4立方米,或者4棵;或者对于国家的重点保护植物采取不当手段掠夺、摧毁,或者后果比较严重;或者对那些国家严令禁止采伐的林木进行掠夺和摧毁,表现得极其恶劣的,那么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将被判定为滥用职权罪,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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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4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