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罪追诉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将受到处罚,具体判定准则如下:
1、对于个人事务而言,若其存在未经合法授权而进行的社会融资活动,且吸纳的资金额超过了二十万元人民币这一标准;或者是以某种隐蔽方式在社会上吸收公众的存款,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话,则被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2、同样地,如果该个人所开展的活动导致三十个相关的存款户出现了资金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是企业或组织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并已造成了一百五十笔以上有关的存款业务受到侵害的话,也会受到相应制裁; 3、此外,如果因为个人行为在社会范围内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从而对存款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以上,而若是由企业或组织实施了此类行为引起的存款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也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决定》第八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集资诈骗罪。“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行为人实施《决定》第八条 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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