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走遗忘物算不算盗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某个人拿走了属于他人被遗忘的物品,但此种行径并未触犯盗窃或侵占罪的其他必要构成元素,便咱们基本上认为这不能算作盗窃。
然而,依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确规定,侵占罪乃是指,负有代理保管某项财物、被遗忘之物或是掩埋之物等事项的人,将其非法攫取为自有财产,并且达到数量较大的标准,同时拒绝对物主或者收受者返还此等财物的行为。 如若那取出遗忘物的人,在物权所有者或者持有者提出要求其归还的请求时,仍然拒绝归还,而且所涉金额又达到了法定程度,那么此人就有可能面临侵占罪的定责。 据此,这个举措我们并不认为是盗窃行为,具体判断则需要视乎个案情形而定,有时亦可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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