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什么意思啊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指人们肆意挑衅,随意对他人进行攻击、骚扰和损坏,或在公共场合起哄,严重影响流行秩序的行为。
该行为源自中国1979年的刑法中的流氓罪,已从原罪中独立出来。 其主要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首先,随意地殴打别人,情节恶劣的;其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的;再次,强行索取或是任意损毁、占用他人财物,造成很大后果的;最后,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场所秩序严重紊乱。 这种犯罪的基本动机可概括为"耍流氓",即寻找刺激、情绪宣泄以及跋扈狂妄或者无事生非。 其主要目的并非有意伤害他人或者获得非法利益,否则应归咎于故意伤害罪或抢劫罪等。 对于这些行为,法律规定将予以严厉制裁,最高可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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