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共犯认定标准应该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开设赌场共犯认定标准是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开设赌场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 (二)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三)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四)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五)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