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上开设赌场犯罪该如何进行确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务中认定:
第一,开设赌场的主要法律依据; 第二,赌场形态不同认定,开设赌场罪立案标准; 第三,以营利为目的,邀请他人加入微信群,竞猜游戏赌博定性; 第四,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微信群进行控制管理,以抢红包方式赌博行为定性; 第五,向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是否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第六,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投资者”,以未来某段时间某产品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按照“买涨”“买跌”确定盈亏的行为定性; 第七,赌博网络代理型开设赌场罪的既遂问题; 第八,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代理行为是否构成开设赌场问题; 第九,开设赌场罪不起诉的理由; 第十,开设赌场罪从犯的实务认定; 第十一,开设赌场罪相应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