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能直接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程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一般是不能直接进行没收违法所得程序的。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需要获得人民检察院批准。《刑法》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一般由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进行执行。对于没收的财物,若经调查属于受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应当及时予以返还。应当销毁的,依法予以销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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