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及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预备的表现形式如下:
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1)用以杀伤被害人或者排除被害人反抗的器械物品; (2)用以破坏、分离犯罪对象物品或者破坏、排除犯罪障碍物的器械物品; (3)专用为达到或逃离犯罪现场或进行犯罪活动的交通工具。 2、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1、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分: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 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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