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的特殊形态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犯罪的特殊形态包括下列形式:
一、犯罪未遂。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三、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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