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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有区别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二人以上实施的犯罪可以称之为“团伙”犯罪,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为犯罪集团(团伙)。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
(1)团伙组织成员具有低龄化、近习性、纠合性和流动性等特点;
(2)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无严格的纪律约束,靠成员之间的共同兴趣和心理默契来协调行动。
2、黑恶势力是黑势力与恶势力的通称。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黑社会组织等于黑社会性质组织)。黑恶势力认定标准如下:
(1)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3)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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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0: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