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计定怎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累犯的时间从原判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至新的犯罪发生之日止。时间不超过五年的,构成累犯。超过五年的,不构成累犯。危害国家案件的案件,不论多长时间再犯的,都是累犯。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