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航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 1、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