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什么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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