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吓罪如何认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未规定恐吓罪,但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其认定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3、行为人是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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