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坏超过20000判刑不和解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构成犯罪。
律师解析:
损坏超过20000元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
根据司法解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犯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如果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犯此罪,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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