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成立条件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8: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