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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