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犯罪预备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
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1、准备工具; 2、练习犯罪的手段; 3、进行犯罪前的调查; 4、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 5、勾引共犯。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 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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