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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税收征管罪具体有哪些罪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危害税收征管罪所包含的罪名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
1、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4、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
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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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5: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