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犯的遗体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刑犯的遗体一般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领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二十八条
的规定,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一)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审查; 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附卷备查; 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抄送有关机关; (二)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 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 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 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三)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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