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业秘密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业秘密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法律依据: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 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 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 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签订保密协议; 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 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过失不构成本罪。 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 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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