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怎么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可以考虑从构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 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明知自己不具有吸收存款的资格或者吸收存款的方式、内容不合法,明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发生扰乱金融秩序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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