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应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的认定如下: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等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满足以上情形即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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