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赌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赌博犯罪。 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 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赌博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 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 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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