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刑和附加刑怎么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主刑主要涵盖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这几种类型。
这些主刑在执行方式上有所不同,且可以单独进行运用。 管制这种主刑,它主要是对人身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具体的执行工作是由社区矫正机构来负责。 拘役,则是由公安机关在附近的场所进行执行。 而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通常是在监狱中执行,不过要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就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死刑的执行方式有枪决或者注射等,这是最为严厉的刑罚。 附加刑包含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驱逐出境(专门适用于外国人)。 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在主刑之后一同使用。 罚金是由法院来执行,罪犯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完毕。 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没收财产同样由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还会会同公安机关一起进行。 驱逐出境则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将外国人强制遣送出我国国境。 这些不同的刑罚种类,各自有着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方式,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刑罚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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