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折抵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强制措施与刑期之间是否存在抵扣效应,须参照特定因素予以判断。
首先,关于管制刑期之情形,在下令执行判决之前先行拘留的情况下,每一天的拘留时间可视为折抵两日法律期限。 再者,对于拘役及有期徒刑之刑期来说,若在判决执行前已有拘留行为,则每一天的拘留时间便相当于折抵一个法律期限。 然而,在此有必要附带指出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应予折抵刑期的。 如果被判处罚金的主体被判处在管制下,则他在监视居住期间的每一天可以折抵一个法律期限; 若是判处的是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那么他在监视居住期间的两天就可以折抵一个法律期限。 除此之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取保候审期间的时长并不被允许用来抵扣刑期。 综上所述,是否能够进行抵扣及如何实施抵扣,都必须根据强制措施的类别以及所应判处刑罚的不同类别加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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