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群殴致人轻伤怎么判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未成年人参与的群体斗殴造成他人身体轻伤这一类案件中,针对被告人将会全面细致地评价并参照诸多因素做出公正判断,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涉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所涉嫌犯下罪行的严重程度以及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悔过态度等等。
若涉案人员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那么他们有可能会面临刑事诉讼的指控,然而,在量刑方面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而对于那些尚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的未成年人来说,通常情况下不会对其实施刑事处罚,但是,他们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义务对其进行严格的家庭管教;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也可以对这些未成年人实施专门的矫治教育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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