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能监外执行被收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将可能触发监外执行被收监的风险:
即若行为人严格违反了相关监督管理规定; 在监外执行过程中经查实其已不再符合暂缓监外执行这一先决条件时; 以及暂缓监外执行的特定情况在其期限内结束,但罪犯的剩余刑罚仍未完全执行完毕时。 例如,如果罪犯借由非法途径试图获取监外执行的权利,或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新罪等恶劣行为,都有可能引发被收监执行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监外执行的终止】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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