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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几年以下可以监外执行的范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犯罪者来说,在满足以下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暂予实行监外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可能性:
1.患有严重疾病且需要保外就医者。
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身婴儿的女性犯罪者。
3.生活无法自理,且采取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然而,对于被评定为适用保外就医可能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以及存在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则需谨慎对待,不应给予保外就医的机会。
此外,对于确属病情严重、必须进行保外就医治疗的罪犯,需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指派的医院进行病症检定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后方能获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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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1 2:4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