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服刑人员怎样办理监外执行案件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服刑期间,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监外执行,必须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
通常的操作程序为,由服刑人员所在的监狱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的病情诊断报告和病历等相关证明文件,然后上报至省级以上的监狱管理机关进行审批。
在此过程中,我们将对服刑人员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进行严格审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3:41:06